- 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集体和优秀员工的决定
- 梅市政集团行字[2017]08号
为进一步倡导“团结、求实、开拓、奋进”的企业精神,激发集团公司各部室、各分公司及其全体员工立足本职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发扬成绩,推动公司经营事业更好更快发展。根据《关于集团公司优秀集体和优秀员工评选的规定》(梅市政集团行字【2016】08号),经集团公司评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对一些具有鲜明工作亮点和优秀工作业绩的部室、分公司和员工作为2016年度优秀集体和优秀员工给予表彰:
授予财务部、梅州市场经营部“优秀部室”称号;
授予佛山分公司“优秀集体”称号;
授予钟秋、杨达辉、李燕萍、曹丽君、陈利、黄友明、廖若超、杜可爱、彭丽、曾林彬、罗平、管职明、黄瑜共13位同志“优秀员工”称号。
希望以上受表彰的部室、分公司和员工珍惜荣誉,坚守信誉,戒骄戒躁,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、扎实工作,起到表率作用,为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更大成绩。广大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,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,增强服务意识,凝心聚力,勤奋工作,为集团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
2017年1月10日
- 上一篇:关于罗文杰同志申报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公示
- 下一篇:建筑服务增值税小知识